【警示】1评价师采取刑事措施,4家安全评价机构违法违规通报!
2020.07.29
来源: 福建职业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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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价师采取刑事措施,4家安全评价机构违法违规通报!
日前,湖南省安监局对该省4家安全评价机构违法违规出具安全评价报告情况发布通报。该省安监局通过执法检查、事故调查、现场核查发现,全省4家安全评价机构存在出具虚假、失实报告、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等违法违规问题,并针对以上问题对有关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处罚。
违法出具虚假报告
2014年9月22日,位于湖南省醴陵市浦口镇保丰村的醴陵市浦口南阳出口鞭炮烟花厂发生重大火药爆炸事故,造成14人死亡,4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669.86万元。经湖南省人民政府“9.22”重大火药爆炸事故调查组认定,湖南金能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南阳烟花厂的安全现价报告中所作出的安全评价结论与企业现场实际不符,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2016年6月26日,省安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金能安科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取证发现,金能安科公司为南阳烟花厂开展安全现状评价时,在事故仓库区烘房未拆除、黑火药存药洞未搬迁、108#成品库与113#值班室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情况下,出具了“产品生产条件符合安全要求”的结论,隐瞒了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关键问题,提供虚假报告。该公司的违法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省安监局依法对金能安科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报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撤销该公司甲级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行政处罚;对公司相关责任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依法对1名评价师采取刑事措施。
违规出具安全评价报告
2016年5月8日,益阳市安监局向省安监局上报《关于申请将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行政处罚交由我局实施的请示》(益安监〔2016〕4号),省安监局批复同意将长沙国顺安防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涉嫌出具与实际情况不符报告违规案件交由益阳市安监局管辖。经益阳市安监局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发现,2016年2月2日,国顺公司为桃江县松木塘镇锰矿出具的《桃江县松木塘镇锰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存在与现场实际严重不符、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从事安全评价活动、内部管理混乱,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未有效实施的违规事实。该公司的违规事实违反了《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经益阳市安监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依法对国顺公司作出在益阳市范围内暂停安全评价资质半年、罚款的行政处罚。
违规出具安全评价报告
2016年7月27日,益阳市安监局在现场核查益阳市赫山区石笋矿区百宜石煤矿时发现,湖南金泰安全评价有限公司为该矿出具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存在未按国家和行业标准实施评价的违规行为,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省安监局。省安监局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并取证,益阳市赫山区石笋矿区百宜石煤矿属于露天矿山,而报告采用地下矿山评价标准实施评价。金泰公司的违规事实违反了《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省安监局依法对金泰公司作出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
2016年10月15日,省安监局督查组在督查常德市鼎城区红星烟花鞭炮有限公司时发现,湖南金泰安全评价有限责任公司为该公司出具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中存在安全距离评价与企业现场实际不符的违规问题,并将有关情况移交规划科技与财务处。经省安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取证, 发现报告中描述的78号1.1级成品库(限药量为500kg)与西南方向民房(50人以下散户住户)的实际距离为115米,而实地测量的距离为87米,不符合国家标准距离115米;74号黑火药库(限药量为500kg)西北方向有数栋民房(50人以下零散住户)未上设计图,报告中也未进行描述,实地测量74号黑火药库与第一栋居民房(无人居住)距离为39米,第二栋47米。金泰公司出具失实评价报告的违规行为违反了《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省安监局依法对金泰公司作出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
违规出具安全评价报告
2016年11月18日,湖南省安监局检查组在检查浏阳市凤祥出口烟花厂时发现,湖南科大广通能源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该厂出具的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中,存在安全距离评价与企业现场实际不符的违规问题,并将有关违规事实移交规划科技财务处。经规划科技财务处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浏阳市凤祥出口烟花厂 29号1.1级引线库实际位置与设计图纸不符,与17号引中转工房的实际距离为89米,国家标准距离115米,评价报告描述的安全距离为116米,与实地实际情况不符。该公司的违规行为违反了《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省安监局依法对科大广通公司作出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